本報訊 (記者 王世停)南京市委、市政府4日出台《關於嚴格市域範圍內各類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幾點紀律規定》,以“七個嚴禁”嚴格規範管理市域範圍內政府投資項目,預防和遏制工程建設中存在的鋪張浪費、貪污腐敗等現象。
  《規定》明確,今後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上嚴禁“未批先建”;投資控制管理上嚴禁“先開工後算賬”或“邊設計邊算賬”;招標投標管理上嚴禁“未招先建”;竣工驗收管理上嚴禁“未驗先用”或“久拖不驗”;嚴禁市、區國有企事業單位參與承擔政府投資項目,市、區國有資本應按規定限期要求,從設計、養護、施工、園林、咨詢、監理、審圖等領域全部退出等。
  《規定》特別強調,嚴禁領導幹部(處級及以上)直系親屬和其所在單位參與承擔該領導幹部所在轄區或行業的政府投資項目。嚴禁領導幹部和公務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插手政府投資項目。領導幹部和公務人員不得以打招呼、批條子或者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插手干預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貨物採購等活動,違者一律追究該領導幹部或公務人員責任。
  (原標題:嚴禁領導幹部親屬插手政府投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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